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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号: 临东政办字〔2020〕11号 成文日期: 2020-04-29
发布日期: 2020-04-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东政办字〔2020〕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及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及时提交送审稿及相关材料,为审查留出必要时间,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

区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认真审查把关起草文稿,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河东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起草部门:区科协)

2、河东区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起草部门:区民政局)

3、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起草部门:区司法局)

4、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区司法局)

5、河东区应急广播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起草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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