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5-0000224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临东人社字〔2021〕36号 | ||
临东人社字〔2021〕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1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我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确保我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河东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快速落地见效。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东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3日
河东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一、补贴平台范围
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包括总部在外地,长期在河东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享受人员范围
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并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金额不高于100元。此项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于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在投保期限内变更机构的,由平台或个人书面告知保险机构。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
1.新业态平台单位填写《河东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提供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和人员花名册(如通过第三方机构购买的还需提供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协议);
2.新业态平台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
(二)审核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接收到新业态平台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负责对申请人的工商登记、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信息进行核查。
(三)公示
审核完成后,对补贴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将资金拨入新业态平台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
五、经办地址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9-2109727。
附件:河东区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
附件 河东区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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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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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移动电话 |
劳务协议起止时间 |
灵活就业 岗位名称 |
商业保险机构名称 |
投保时间 |
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元/人/年) |
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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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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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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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账号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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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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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章) 审核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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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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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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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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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单位需提供真实资料并据实填报信息,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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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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