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6/2025-0000199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临东文旅字〔2022〕2号 | ||
临东文旅字〔2022〕2号
按照“乡村振兴三步走”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在旅游方面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休闲旅游“后花园”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我区旅游业发展品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4月上旬在全区开展旅游品质提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表对标,组织全区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市场主体开展整改提升工作,完善基础设施,改进管理服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业细微化服务水平和发展品质,营造放心、开心、舒心的旅游环境。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旅游景区。整治重点:景区核心产品是否缺失,是否及时适应市场需求进行更新迭代,是否有推出的新产品新业态,景区市场认可度、影响力如何,游客接待量是否达到相应等级要求;景区自然、人文等资源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生态环境、历史文物、传统风貌等受到严重破坏现象;游客中心位置是否合理,规模档次是否符合相应质量等级,接待咨询服务功能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景区游览路线是否设计合理、顺畅;各种公共图形符号、标识导览、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规范、清晰,景区主要产品、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最大承载量等是否按要求公示;无障碍设施是否齐备,是否有占用无障碍通道的现象;景区旅游厕所是否符合“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标准,是否配备手纸、抽纸、洗手液、烘干机等相关设施、物品;停车场是否布局合理,容量能否满足接待量要求,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落实特殊群体门票优惠政策;景区讲解、展板内容是否科学、规范、准确、生动;旅游购物是否秩序良好、明码标价,是否有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餐饮经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是否明码标价,计量单位表述清晰,是否突出地方特色,经营效益是否良好;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涉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特种设备是否按时年检,运营管理是否符合规范等;智慧旅游系统是否高效畅通,门票预约系统、客流监测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建设到位;景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脏乱差等现象。
(二)旅行社。整治重点:是否存在以免费旅游、购物(会 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是否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通过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与旅游者签订合同;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是否有明确补充协议等;是否存在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以及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履行的行为;旅行社租用、使用的车辆,是否选择经过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旅游包车客运单位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并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规范的租车合同;旅游包车客运车辆是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旅行社在发车前是否开展游客乘车安全教育;导游(领队)以及司乘人员是否检查游客按规定配戴安全带等。
(三)导游领队。整治重点:带团导游(或领队)是否有导游证;是否存在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进行导游活动时,是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是否存在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中止导游行为;是否存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行为;是否存在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行为;是否存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等。
(四)星级饭店和旅游民宿。整治重点:是否明码标价,计量单位表述清晰;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星级饭店是否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建立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内外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卫生状况是否达到标准要求;重点区域消毒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完好有效;厨房食品是否安全卫生,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到位,砧板、刀具等操作工具是否按生熟区分、消毒;被子、枕头等是否定期消毒清洗,被套、枕套是否一客一换;清洁用具分类、分开管理、存放和使用,有无明显标志;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从业健康证明,着装是否整洁卫生等。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对旅游品质提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和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做好舆论宣传。
(二)自查整治阶段(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各相关企业、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确保旅游行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3月21日至4月5日)。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暗访组,对各旅游企业开展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整理记录并通报,督促旅游企业限期整改。
(四)总结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10)。各旅游企业要对本次旅游品质提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开展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取得成果、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要主动承担起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发挥主导作用,推动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立足本单位实际,自觉主动开展提升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把暗访暗查作为发现问题的主要抓手,对辖区内旅游市场进行全面的“体检式”暗访评估,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要以双随机检查为基础,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进驻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三)确保工作实效。要认真梳理各类案件线索,要找准整治重点,突出关键环节,加强案件查办、督办、转办、协办工作,提高整治针对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严重违规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同时,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开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百日集中攻坚行动中要严明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注重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把旅游品质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开展部署、实施、成果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向行业通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向市场传导压力,向公众传递信息,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
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1日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