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675508320/20260722-00004 | 公开目录: | 议题解读 | ||
| 发布日期: | 2026-07-2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
一、议题背景与起草依据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及临沂市招生工作相关部署,统筹全区适龄儿童学位供给,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结合我区2026年生源变化、学校学位缺口、片区配套现状,区教体局起草《临沂市河东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坚持三项招生基本要求
一是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依据学校布局、适龄人口、交通条件科学划定学区,公办学校一律免试入学,按相对就近原则安置学生。
二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程实行网上报名、数据联审,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录取流程、结果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违规招生,学校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二)统一“一网通办”报名模式
依托河东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家长通过“爱山东APP”“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完成信息填报,实现户籍、房产、社保、工商、纳税等多部门数据自动比对核验,全程“网上办、零跑腿”,简化群众线下材料提交流程。
(三)分人群规范入学办法
本区常住居民子女:实行“房户一致优先”分批次录取,明确住宅房产认定标准,拆迁安置、祖辈同住等情形分类明确入学依据;无房本区户籍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学位。
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设置居住证准入条件,分两次开放报名通道,按空余学位依次录取,未录取可自愿回户籍地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特殊群体保障:落实军人、公安英模、烈士子女优待政策;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对留守儿童、孤儿、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实行“一人一案”安置,做到应入尽入。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同步招生、免试录取,严禁提前招生、掐尖选拔。
三、工作实施安排
全区招生工作分三阶段推进:
1.宣传准备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广泛征集意见,研究拟定实施方案,开展全域政策宣传;
2.线上报名审核录取(7月27日—8月15日):分常住居民、随迁子女两批次线上申报、数据比对、分批录取;
3.新生报到分班(8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组织阳光分班,完成新生入学衔接。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会议审议通过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同步在区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全文公示。
二是各部门、镇街、学校迅速开展政策培训与宣传工作,做好报名操作指导。
三是全程做好信访接待、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招生各类问题,确保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