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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4/2025-0000278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政策
成文日期: 2025-09-01 发布日期: 2025-09-01
发布机构: 河东区教体局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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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办理流程:

(1)特殊困难学生: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资助。

(2)一般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后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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