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6/2025-0000028 | 公开目录: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成文日期: | 2025-02-18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项目 |
抽查起止时间 |
牵头部门及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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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卫生的检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卫生部令第1号)(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 |
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
2025年4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
1.随机抽取配备目录要求的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对学校的装备质量、装备条件、装备管理、装备应用等进行检查;2.学生服招标、采购及管理情况;3.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招标、采购及管理情况;学校建立并执行絮用纤维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情况、学校絮用纤维制品的产品标识是否规范及产品质量状况。检查教室灯具安装规范情况,课桌面和黑板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等。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