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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1/2024-0000042 公开目录: 内设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6-17 发布日期: 2024-06-17
发布机构: 河东区供销社
河东区供销社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6-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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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供销社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与之合署)。负责区供销合作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组织安排重要会议和领导同志重要活动。承担区供销合作社重要文稿、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与校核。承担文电、档案、机要、保密、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网上舆情、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班以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深化改革等工作。

电话:0539-8381141

(二)人力资源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承担区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干部考录、选拔任用、奖惩、调配、培训、考核、评比表彰、人事档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出国(境)管理、指导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信访等工作。负责区供销合作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文明创建工作。

电话:0539-8384602

(三)财务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信贷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资产和经费的管理,指导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牵头配合审计机关对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及社属企业、社会组织审计工作。负责系统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及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社有企业资产的购置、处置及银行贷款担保工作,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电话:0539-8380646

(四)合作经济发展室(挂现代流通室、资本运营室牌子)。研究党和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系统改革发展。拟订全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和村社共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本级社有资产监管管理有关规定。指导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指导系统内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再生资源等业务开展和经营服务网络、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标准化和品牌建设,指导系统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指导出资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所属行业协会等社团开展工作,参与政府市场建设、整顿和规范工作。推进新型农民培训,组织涉农项目的培育、申报。承办系统内业务工作评价,负责系统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承办本级社有资本的投入、调整和所属社有资产重组。承办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电话:0539-8384035

(五)安全监督室。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监督指导系统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统筹统保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开展系统内普法教育。

电话:0539-8386216

(六)合作金融室。研究国家、省、市、区有关金融特别是农村金融政策,贯彻实施系统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规划。指导探索农村信用互助业务规范运作。

电话:0539-838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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