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6/2021-0000169 | 公开目录: | 内设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 ||
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 访、应急、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 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 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 直属单位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 工作。统筹协调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 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文化 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 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 务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 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区级重点以及 基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设施建设。管理全区 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专项经费。指导全 区文化、旅游、文物等统计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指导、监督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文化、旅游、文物、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管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 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有关政策。负责建议提案办理 工作。承担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 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 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 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 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拟订文化市 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文物、 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行政执法指导监督、组织协调 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 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拟订全区 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 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 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 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 导全区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 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联系方式:0539-8387711
(二)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 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群 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区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 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 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拟订全区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 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艺创作生产。指导专业文艺院 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 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 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 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 美术馆的业务工作。
联系方式:0539-2932669
(三)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 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 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 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 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 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负 责文化和旅游“双招双引”工作。培育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 承担文化和旅游对口支援工作。监测全区文化和旅游经济运 行。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统计、数据分析、节假日旅游统计 预报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拟订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 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河东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旅游 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营销。指导、管理全区文 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 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我区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 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 组织大型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 台交流推广活动。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 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 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
联系方式:0539-8387711
(四)文物保护与市场管理科。负责编制、审核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区博物 馆的设立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区可移动文物资源。 负责全区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 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 境,组织协调对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的鉴定, 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 交换和征调,负责全区文物出入境展览的管理工作。指导、 检查全区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全区文物统计工作。指 导、管理我区文物、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全区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管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 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组 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统筹指导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世界文化、 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 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 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 的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管理在河东境内和水域所进行的考 古勘探和发掘项目。负责全区文物行业监管工作。指导、检 查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
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拟订全区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 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 播影视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 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 施。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文化、 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 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旅行社和导游管理 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相关管 理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工作。 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 和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 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 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 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组织实施优秀 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联系方式:0539-2932669
(五)新闻出版广电科。拟订全区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标准化、 均等化。承担全区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 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 组织对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 监管。承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 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 民阅读推广活动。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 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承担全区新闻出版 统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拟订 全区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和版权产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 施。负责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承 担涉外及涉港澳台著作权有关事务。负责区内报纸出版单位 和记者站监管工作,承担全区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 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拟订全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 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指导、监督 文化市场“扫黄打非"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区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 展。指导、推进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 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管理全区重大广播影视活动。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 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网络视听节 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影、 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监督管理全区 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 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 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 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 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全区广 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 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 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 导全区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 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 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负责全区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联系方式:0539-8380010
(六)旅游发展科。负责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旅游活 动。协调推动旅游包机及国际航线相关业务。推进区域旅游 合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 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 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 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 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发展旅游购物。协调相关部 门整合利用涉农资源,指导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开发乡村休 闲产品。指导全市旅游特色镇村和乡村旅游点规划开发建设 工作。拟订全区红色文化旅游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统筹协调全区红色文化旅游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红色文化旅 游资源调查、保护和开发。协调解决红色文化旅游发展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 指导推进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工作。机关 党支部。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党建工作科)承 担。
联系方式:0539-293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