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4/2025-0000249 | 公开目录: | 学生优待政策 |
成文日期: | 2025-07-23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教体局 |
根据《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特殊学生群体入学的有关工作要求和优待政策如下:
1.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2.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要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要通过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消除留守儿童失学、辍学现象,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3.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各学校要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创造条件优先接收片区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于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根据残疾类型动员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4.落实好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