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1/2021-0000322 | 公开目录: | 临东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东政字〔2021〕7号 |
临东政字〔20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及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总体部署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持续提升镇街政务服务能力,区政府决定,调整下放一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至镇街实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事需求,结合镇街承接能力,调整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和干事创业氛围,促进河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下放范围和方式
按照“因地制宜、宜放则放、灵活下放”的原则,将第一批5项行政许可事项及1项其他权力事项(见附件)纳入调整下放范围,采取委托方式下放至镇街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稳步推进权力下放。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开展审批服务所需的各类文件、业务手册、服务指南、档案资料、证书等材料转交各镇街。对委托下放的事项,区级部门要尽快与镇街签订委托协议。要强化工作衔接,防止工作脱节、人员缺位,确保事项下放期间业务办理的连续性。
(二)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与现场教办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下放事项办理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要指导各镇街优化审批服务、再造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并主动协调解决衔接、承接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切实抓好承接落实。各镇街要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高标准打造便民服务中心,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要主动与区直部门对接,发挥基层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切实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检查。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材料核验、满意度测评、实地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各镇街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二)落实监管责任。区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权力事项下放至镇街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监管措施,细化监管流程,编制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监管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此次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做好下放事项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少跑腿、就近办,有效提升群众办事的获得感。
附件:调整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第一批)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下放方式 | 区级实施部门 | 监管部门 |
1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县道、乡道公路用地范围内护路林更新采伐许可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河东交通运输分局 |
3 | 狩猎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
4 | 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河东生态环境分局 |
5 | 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委托下放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河东生态环境分局 |
6 | 企业法人在异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的登记 | 其他权力 | 委托下放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