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00443130X/2026-00031 | 公开目录: | 补贴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6-04-13 | 发布日期: | 2026-04-13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社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18〕30号),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如下:
经办银行河东农商银行临沂金果润橙商贸有限公司、王长芝、徐有波等300人已按时偿还创业担保贷款18348万元,拟贴息金额622331.61元。
经办银行临商银行国正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1人已按时偿还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季度利息,拟贴息金额4520.83元。
经办银行齐鲁银行临沂东昇石化有限公司等1人不符合贴息资格,本季度不予贴息。
以上共计拟贴息金额626852.44元。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受理电话:2109730;8381627
附件:2025年1季度—2026年1季度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贴息公示名单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