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8/2026-0000020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财政局 | ||
本报告由河东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2932501,电子邮箱:hdqczj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河东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财政职能,聚焦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对照上级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高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制定发布《河东区财政局2025年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责任科室、公开形式、咨询电话等。2025年,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0余条,并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音频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河东区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1件,主要涉及征地地上附着物和建筑物资金拨付、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建设用地补偿款拨付等相关内容,均为自然人申请,均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及时妥善答复办结。我们加强统筹推进,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股室协同、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申请公开信息起草、审核、发布全流程规范,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局规范性文件发文制度,在公文制发过程中,将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标记,并明确公开渠道。对照2025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关注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政府采购等财政数据公开情况,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内容关、审核关,在保密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及时清理失效文件,确保公开信息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依法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政策法规、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核心信息,并提供一站式查询与办事服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效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落实公开主体责任,明晰各自职责分工内的应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确保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指导,根据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和组织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经费足额纳入预算,确保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2025年度经费保障19.5万元。同时,通过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不断提高6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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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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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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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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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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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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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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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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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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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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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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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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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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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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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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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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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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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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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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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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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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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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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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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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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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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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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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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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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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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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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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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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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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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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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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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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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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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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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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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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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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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点。政策解读适配性不足,专业性较强的财政政策多沿用书面化表述,未充分考虑不同受众理解能力,缺乏通俗化转化和可视化呈现,导致政策传播效果打折扣;在人员配置上,多数基层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缺乏系统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对公开范围、流程、标准的把握不够精准。
下一步工作措施,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聚焦公开程序、形式、实效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化建设,优化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纵深推进;针对公开不深不细问题,我们强化精准公开导向,细化公开颗粒度,从群众角度出发,及时调整优化网站布局及功能,增强互动性和实用性,在政策解读方面,用最精练的文字突出政策重点内容及注意事项,切实提升政策效果和知悉度,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无信息处理费收取记录。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围绕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项部署任务,报告核心工作推进及完成成效。预决算公开精细化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拓展、财政直达资金使用公开延伸、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化等专项工作的完成进度、具体举措及实际成效。二是是推进政府公文集中统计公开情况。按照上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将本年度决策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一上传至县政府网站,明确标题、正文、文号等,方便群众了解政策信息。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创新解读方式,对于群众关注的政策,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探索通过主要负责人、文字等形式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及时通过网民留言、意见征集等渠道,密切关注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做出回应,积极协调解决。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本年度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一是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财政监管效能的关键环节。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处室负责人具体管”的责任体系。局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科室落实公开要求;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二是用好河东首发、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助力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制作成二维码,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推送,增强政策获取的便捷性。三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送货上门”。通过主动与各企业、中介机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最新政策,实现政策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