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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31/2026-0000012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28 发布日期: 2026-01-28
发布机构: 河东生态环境分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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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dong.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7117569,电子邮箱:hdsthjf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全局工作以美丽河东建设为战略导向,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构建“公开-参与-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系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能,切实保障公众生态环境权益。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通过组织架构优化、制度体系完善、传播渠道拓展三维联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公开网络。工作重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大气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环境执法监管三大领域信息公开矩阵,实现空气质量指数、地表水环境质量等核心数据的动态发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充分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2025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3条,其中行政执法类43条,“双随机一公开”类10条,生态环境类17条,其它类2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我局坚持便民服务理念,将满足申请人的实质诉求放在首位,建立“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机制,优化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明确办理时限与答复标准。2025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较2024年增加了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实现按期办结率100%、答复准确率100%、群众满意度100%的"三个百分百"目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推进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实施“科室责任田”制度,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至各业务单元,明确“谁产生、谁负责”的权责体系。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履职依据、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会议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通过建立“三审三校”信息审核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数据准确可靠,信息发布时效性提升40%。

(四)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多端同步发力”原则,统筹推进各类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与精细化管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矩阵,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便捷度。

一是深化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网站页面布局与功能设置,简化信息查找流程,提升网站加载速度与多终端适配能力,确保群众通过电脑、手机等各类设备都能便捷访问,为信息公开筑牢技术根基。

二是优化网站专栏设置与内容维护。聚焦生态环境工作核心领域和群众关切,科学设置工作动态、环境质量、政府信息公开等核心专栏,实现信息分类精准、层级清晰。建立“专人负责、分级审核、定期更新”的内容维护机制,明确各专栏信息更新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工作动态类信息做到即时更新,环境质量状况实行常态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季度梳理更新,确保公开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同时,定期开展网站内容自查自纠,对失效信息、错误内容及时清理整改,保障网站信息质量。

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整合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资源,构建“主号引领、多号协同”的新媒体公开矩阵,明确各平台功能定位与运营规范。微信公众号重点推送政策解读、工作成效、民生服务等深度内容,微博聚焦实时动态发布、舆情快速回应。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合规可控;健全互动回应机制,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咨询,畅通线上沟通渠道,让政务新媒体成为信息公开、便民服务、舆情引导的重要载体。

四是完善线下公开渠道建设与管理。统筹推进线下公开阵地规范化运营,在政务服务大厅、执法办公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政务公开公示栏、信息查阅点,摆放生态环境工作手册、政策解读折页等资料,方便群众现场查阅。结合“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多样日”等主题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向群众公开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作进展、环境执法结果等信息,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建立线下公开渠道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检查更新公示内容、补充宣传资料,确保线下公开渠道有效运转,实现线上线下公开互补、协同发力,全方位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压实“一把手”领导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的直接管理职责,动态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与全程监督。通过投入一定经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中仍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公开内容核查不够仔细。

三是政策解读栏目更新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要求各科室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做好本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更新工作。

一是设置专人专岗,确保工作不因人员休假、离职或人事变动而中断,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网站后台操作、栏目属性和发布流程,避免因业务生疏导致的信息发布混乱。

三是完善和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深入解读上级生态环境类政策和环境信息,提高信息质量,提高图文解读类信息的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公开流程规范有序。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和发布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三是监督培训扎实开展。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覆盖全系统相关工作人员,提升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协办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以政务公开网站为核心主平台,聚焦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事项,动态优化网站信息目录设置,做到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执法监管、成效公示等内容及时更新、精准推送,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创新公开形式与载体,将政务公开与日常环境执法检查、企业帮扶等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一线工作场景同步宣传生态环境治理、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成效,把执法过程转化为公开过程、把工作落实转化为公开内容。同时,多渠道同步发布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民生实事办理进度、重点项目实施成效等信息,让群众全方位、零距离了解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从“被动回应”向“主动服务”转变,从“单一公示”向“多元传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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