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32/2026-0000004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自然资源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有关要求,发布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539-808151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公开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系列制度,推进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力保障全区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围绕新时期社会公众重点关注点,主动公开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等涉及自然资源的政府信息,合理合法解读有关政策性文件。自觉提升自然资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以政府网站平台政府信息发布为主,辅有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法治工作室和局门厅大型电子屏,定时统计汇总、更新发布自然资源工作动态和行业信息,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69条自然资源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全流程依法办理,科室、所各司其职、协同一致,自然资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机制顺畅,优质高效。2025年度共计受理自然资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5件,同比下降约10% ,其中3件为申请人2024年12月底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2025年办理答复,其他案件均依法按时准确答复,申请人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置,配置法律专业人才,落实专业性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工作职能,遵守“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守牢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节点,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程序。二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针对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等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领域,及时更新发布工作动态和行业信息。三是深化制度建设,系统制定《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打造覆盖全面、指引清晰、便于操作的档案管理根本性规范,从根本上提升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提升信息公开办理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接续信息公开成果的持久性,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核心,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关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新时期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定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让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服务社会,惠及群众。二是优化提升政府网站土地征收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专题专栏,方便社会公众分类查询政府信息。三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透明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系列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素质。二是加强自然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和法治教育,增强为民惠民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5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6次,累计培训60余人次。三是建立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台账,制定具体整改实施方案,及时整改到位。主动接受河东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给予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推进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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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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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94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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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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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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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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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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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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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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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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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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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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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0 |
0 |
0 |
5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法治宣传的教育广度和深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效果还不显著,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高素质专业人才欠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力度,学深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促进自然资源领域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二是提高工作保障力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经费需求,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高效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我局2025年度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新时期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知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围绕自然资源体制调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互联网+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自然资源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原则和法治方式贯穿到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服务群众和服务社会的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新时期自然资源“法治型机关”。
二是有机结合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任务目标,强化温情服务,主动跨前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围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企业群众高度关注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分析,推动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充实扩展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内涵,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度人大提案办理任务0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0件。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法治工作要求,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转变改革创新思想,加快推动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高效便民。落实尊法、守法、执法的原则,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全力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科学配置党务政务公开栏、法润自然普法基地,组建政策法规宣讲队、发放政策明白纸、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凝聚自然资源系统内部法治建设合力,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河东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三是结合政府开放日,邀请企业、群众等走进机关,面对面听取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加强各科室、所工作法治化,进一步打造阳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