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6/2025-0000009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539-8387711,电子邮箱:hdqwgx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持续发力,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优化,
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持续更新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针对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市场监管等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同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景区推介、视频号发布等方式增强解读效果,提升公众对文化旅游政策的理解深度。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互动活动,如文化知识问答、旅游线路推荐投票等,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增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与实效性,积极探索实践文化旅游领域政务公开新形式、新路径。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要求,通过线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完善受理答复各环节,确保答复时限合法、答复形式合规、答复内容精准。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较2023年有所减少1件。同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数据的分析研究,总结公众关注焦点,为主动公开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
(三)信息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强化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归档等环节制度建设,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操作标准。严格执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组织专题培训3次,提升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与审查能力,确保信息安全。定期对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行梳理优化,根据工作重点与公众需求调整目录结构,建立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并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全力打造一体化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深化区政府网站文化旅游专栏建设,优化页面布局与功能模块,提升用户体验。整合“文旅河东”“河东区图书馆”“河东区文化馆”等新媒体平台资源,实现信息同步发布、互动功能协同。在新媒体平台推出“文旅资讯一键通”服务,用户可便捷获取各类文化旅游信息。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在文化场馆、旅游景区设置信息公开栏与电子显示屏,实时展示活动预告、服务资讯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公开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机制持续完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人员培训。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二是保障经费投入3万元,用于平台升级、设备购置与宣传推广等工作。三是开展业务培训4次,涵盖信息写作、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四是常态化开展错敏词排查工作。建立工作考核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拓展社会评议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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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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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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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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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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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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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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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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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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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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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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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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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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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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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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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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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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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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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精准度欠缺,公开文化和旅游行业数据时,缺乏对数据深入的分析和解读。例如,公布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量数据时,没有分析游客来源分布、旅游淡旺季变化等信息,无法满足不同群体对于信息深度和广度的多样化需求。
信息公开渠道的整合度不够,目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但各渠道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和协同。信息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时间不一致、内容有差异,部分公众可能只关注其中某一个渠道,容易造成信息获取不完整或不准确,影响信息公开的效果。
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信息格式不统一、分类不科学的问题。比如,政策文件的公开,有的文件没有规范的文号、发布日期标注不清晰;在信息分类上,一些文化活动信息和旅游项目信息的分类界限模糊,给公众查找信息带来不便,降低了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二)改进情况
深化信息内容挖掘,在发布行业数据时,不仅呈现数据本身,还运用图表、案例等形式进行多维度分析解读。在公布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量数据时,同时附上游客来源地的热力图分析、淡旺季旅游活动策划建议等内容。建立信息反馈收集机制,根据公众的提问和需求,不断调整和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强化信息渠道整合,构建统一的信息发布管理平台,实现各渠道信息的同步更新和统一管理。明确各渠道的信息发布重点和特色,政府网站侧重于发布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内容;政务新媒体突出信息的及时性和趣味性,以图文、短视频等形式进行传播;线下公开栏则聚焦本地近期文化旅游活动信息。加强对各渠道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监督,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提升公众信息获取体验。
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手册,对信息的格式、分类、审核流程等进行明确规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标准化培训,确保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统一信息格式,优化信息分类体系。例如,按照政策法规、行业动态、文化活动、旅游服务等类别对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并设置清晰的检索标签,方便公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相关收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紧密围绕上级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细化文化旅游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建设进度等信息发布,扎实文化旅游、加强文艺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等文旅信息推送,持续擦亮“好客山东 热情河东”文旅品牌。在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上,引入智能搜索与推荐系统,提高信息获取效率;在决策公众参与方面,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加线上民意调查与线下座谈会频次,听取列席代表意见,并纳入单位决策;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建立24小时舆情监测机制,确保及时回应热点问题,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8件,办复率100%。所有非涉密办理结果均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并积极征求代表委员反馈意见,持续改进办理工作。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一是互动平台升级,游客可远程浏览河东特色文化场馆、历史古迹和热门景区全景,获取景点历史文化背景、游览路线规划等信息,并通过在线评论和反馈功能与工作人员互动,为景区优化提供建议。
二是政策解读多元融合,构建“政策+文艺+直播”的全新解读模式。除政策解读文艺团队外,与本地网红主播、文化名人合作开展直播解读活动。在直播中,以文艺表演为引,结合实际案例和互动问答环节,深入剖析文旅产业扶持政策、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等内容。鼓励观众参与政策讨论和分享,提高直播关注度和传播范围,增强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传播力。
三公众参与创新机制,招募河东文旅体验馆。成员包括资深游客、文旅从业者、社区代表等。体验官参与文旅项目规划、政策制定的前期调研和意见征集,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会和线上研讨等形式,为政府决策提供一手建议。确保公众深度参与文旅事务管理,提升政务公开的民主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