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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5/2025-00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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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临沂市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河东区李公街1号区政务大厦;邮编:276034;电话:0539-2930070,电子邮箱:hdqls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情况,结合我单位实际,主要依托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重要的工作信息,同时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至今未发现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办公室地点、办公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询,为企业及群众办事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2024年,我中心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余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会议公开、财政预决算、征求意见等内容,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创新依申请公开工作方法;一是准确适用《条例》,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二是持续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法,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精准了解申请诉求指向,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依法、便捷获取政府信息。2024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我中心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认真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原则,严格实行信息提供自审、信息发布科室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动态更新《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目录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及时。2024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四)充分利用公开平台。2024年我中心充分利用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不断丰富信息资源,及时公开政策文件、业务动态等信息,为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关切问题提供便利。加大线下公开力度,在单位设置政务公开公告栏,定期组织政策宣讲、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监督保障。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对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任务分解,细化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并督促及时公开信息,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对照反馈问题,逐条整改。开展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专题培训2次,讲解信息公开条例及网站后台应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同时,保障政务公开经费投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未认识到位,日常工作中的重心放在本职工作上,缺乏细致安排,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实效,创新形式,强化监督考核制度,积极开展集中培训和一对一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信息发布质量水平;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重点工作,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中心对照《关于印发2024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在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提高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水平、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等方面,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根据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任务目标进行逐项分解,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保密审查机制,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三是明确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定期开展培训,加强人员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列入党员干部培训事宜,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灵活组织线上线下业务讲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是创新解读形式,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解读。

(三)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度,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一是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微信平台这一新载体,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我单位业务信息,特别是政务监督,继续扩大影响,增加覆盖范围,广泛提升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二是围绕提升质量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三是注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粮食发展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有效推动政务信息不断外延,促进了政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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