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4/2025-0000014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教体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查阅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382606,电子邮箱:lyhdqj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教体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教育领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拓宽公开广度、延展公开深度、提升公开质量以公开助推教育事业向纵深发展。
(一)紧扣中心工作,不断深化主动公开。一是多元化促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河东首发等平台,全方位、多路径实施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32条、政策文件解读4条、网站留言答复7条。二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教育信息公开指标要求,将教育概况、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招生政策、教师招聘等关键领域信息纳入常态化公开范畴,实现信息统一整合与集中发布,极大提升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全年累计公开信息154条。三是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遵循预决算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流程,夯实数据基础,严格执行审核流程,高质量形成年度预决算报告。同时,协调全区各学校,在预决算专栏及时、集中发布,为政府财政管理和部门预决算管理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本年度公开预决算报告99篇。
(二)完善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畅通受理渠道,提升办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妥善处理与高质量答复。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4件,其中,2023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4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较上一年减少5件。主要涉及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按时办结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2024年度,区教体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失泄密事件,也未擅自发布上级机关政府信息或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确保了信息管理的安全性与合规性。另外,为有效缓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压力,区教体局紧跟教育领域时事热点,充分利用新媒体与短视频平台的传播优势,精心制作通俗易懂的视频与图文资料,及时、准确且持续性地发布入学政策、招生划片、教师招聘、学生资助等关键教育信息,极大提升市民获取教育信息的便捷性与效率。
(三)严格发布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时间频次要求,及时更新教育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二是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相关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加强信息后续管理,对已发布的公开信息,经常性开展自查,对链接失效、语言文字表述不规范、图片失效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四)优化平台建设,做好媒体运维管理。一是规范网站栏目设置。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精心策划构建重点领域教育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模块布局简洁、体系结构清晰、内容定位明确。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舆论宣传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开通视频公众号,设立“河东校园”等特色栏目,全年共发布视频48条,阅读量达到14.8万次,单篇阅读量突破2.1万次。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多形式、全方位提升河东教育和体育信息传播机制与服务效能,成为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信息特色品牌又一新亮点。在10月份全省教学宣传培训会上,荣获中国教育报颁发的“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五)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体系。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督办检查、系统培训等关键环节,确保全区教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深入、细致、全面地实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优化科室职能配置,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线上定期巡查和线下随机督查的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深度筛查,重点关注高频错敏词汇等薄弱环节,确保信息的精确性、严谨性和公信力。三是主动公开投诉与建议渠道,设立专人接收处理邮件及接听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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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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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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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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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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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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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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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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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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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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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0.2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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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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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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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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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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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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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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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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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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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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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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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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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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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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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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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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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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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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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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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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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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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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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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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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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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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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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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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教体局严格遵循“主动、及时、严谨、准确、全面”的工作标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比以往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主要包括:业务人员更替导致工作衔接不畅,新上岗位业务人员存在平台操作不熟练,对评估指标体系理解不够深入,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一定的知识空白,部分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边实践边学习使得工作被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改进情况:区教体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专题培训和“传帮带”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任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强化培训,持续锻造领域内“行家里手”,切实提升其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为打造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严格落实《2024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一是聚焦“教育突破年”“服务提升年”双年行动,对标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指标目录,加大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尤其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招生入学等领域持续推动信息公开,构建便捷利民的信息获取平台。二是对照梳理《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评估指标,充分发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的主阵地作用,要求教育系统的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将相关信息在专栏进行真实、全面、细致地发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全年累计发布信息900余条。三是针对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特点,积极调动局机关各科室的协同作用,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对教育领域指标内容进行深入剖析,逐一研究并制定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执行标准,统一信息公开范畴、内容和格式,为各学校高质量信息公开提供标准化指引,打造高效规范的信息公开体系。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河东区教体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主办6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1件,主办21件。主要涉及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整体办理情况。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一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紧跟教育时事热点,充分发挥新媒体、短视频等媒体优势,会同河东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全区各学段、各学科优秀教师录制“德润河东品质教育”全环境立德树人大讲堂系列视频,从假期生活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中考备考指南等多个维度提供详细指导,及时回应广大家长和学生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二是加强正面信息宣传,全方位报道学校动态。“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平台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助力家长全方位了解学校活动和教育动态,通过开设“品质教育|校园快讯”特色专栏,实时发布教育资讯,讲述教育故事,展现校园精彩瞬间,传递师生正能量,赢得区内师生与家长的高度关注与热烈反响。本年度,该专栏共发布信息41期,荣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临政办函〔2024〕184号)表彰,对我局在新媒体领域的创新实践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