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zfj1/2025-0000005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701800,电子邮箱:hdqzhxzzf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临沂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让政务公开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创新提质增效,推动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全面主动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河东首发等平台形式发布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基本信息等信息。并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群众的在线咨询、在线建议等留言,共主动公开各类相关信息100余条,公开机构职能2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次、财政预决算4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28次、会议公开20次、人大提案5次、政协提案4次,通过音频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图文解读等形式解读文件7条。
(二)精准依申请公开。执法局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全年答复办结依申请信息公开6件,和去年相比增加4件,主要涉及园林绿化、机构职责等方面。其中,按照部门职责公开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重新梳理并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明确事项的公开依据、时限、主体等,保证信息发布及时性,有效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落实分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属性认定机制,加强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公开。2024年,在政府网站以及新媒体平台上共发布各类信息590余篇,其中新华网、《人民日报》等央媒6篇,大众网、齐鲁壹点等省级媒体40余篇,临沂日报纸媒2篇。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本身工作的行政执法领域,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2件。利用政府网站、河东首发向社会发布执法动态,阳光执法工作信息70余条。线下,通过开展城管进社区、城管进企业活动宣传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利用户外LED大屏幕播放城市管理知识等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
(五)强化监督保障。执法局现已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定期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评审。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每个业务科室明确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二是及时自查自纠。针对第三方评估机构检查出的错敏词,上级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等任务,认真对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4年共修改错敏词10余次。三是加大培训力度。2024年以来组织局内政务公开培训2次,参加区府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四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综合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在经费保障给予一定投入,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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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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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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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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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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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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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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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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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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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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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56.449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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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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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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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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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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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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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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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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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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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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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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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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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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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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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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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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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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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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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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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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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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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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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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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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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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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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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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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形式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文本发布形式上,缺乏对图片、图表、视频等多元化形式的充分运用,导致内容不够丰富多样,难以满足不同受众的多样化需求。二是政民互动的效果不尽人意,互动渠道不够畅通,互动频率较低,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互动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不够丰富,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难以满足业务人员不断提升专业素养的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目标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秉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断开拓创新,力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在继续扎实完成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除了传统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外,还将探索利用社区公告栏、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丰富公开形式,增加图片、图表、视频等直观易懂的信息展示方式,让信息更加生动形象,易于理解。
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全力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开设在线访谈、意见征集、民意调查等活动,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增强政民互动的实效性。
三是注重加强业务人员素质提升。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培训内容不仅涵盖政务公开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还包括媒体运营、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内容。通过邀请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优化平台,狠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明确操作简便、明了的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例会,加强交流,积极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度,共承办5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其中主办3件、协办2件);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1件),全部按时答复,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均予以采纳。
(四)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4年度,我局通过河东首发及时发布我局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宣传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利用户外LED大屏幕播放城市管理知识等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
一是开展有害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蓝色铁军”志愿服务队联合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全区中小学全面开展为积极响应环保号召,与孩子们前往垃圾分类主题宣教馆开展宣教活动,通过文字图片展示、变废为宝的实物体现、感应式无接触答题游戏以及垃圾分类纪录片微型影院。等多媒体互动先进技术,给孩子们带来身临其境的体验,为提高孩子们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是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探寻口袋公园,共享美好家园”为主题,开展2024年“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营商环境体验官、群众代表、社会媒体代表走进口袋公园,先后参观九曲韵动体育公园、于卜社区公园、长健花园,介绍了口袋公园建设维护等相关情况。通过走进城管、感受城管、体会城管日常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持续提升河东城管良好形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