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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7/2022-0000270 公开目录: 服务指南
成文日期: 2023-09-29 发布日期: 2023-09-29
发布机构: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阶段)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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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申请条件

1、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水长期供求计划、水资源的配置、用水总量分类控制指标以及国家

产业政策,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协议。

2、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申请的取用水量必须符合《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

额》(DB37/1639—2010)、《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DB37/T1640—2010)及国家的

相关要求。

3、取水、退水布局合理。

4、建设项目的退水必须达到国家和山东省城镇污水排放标准;排入非城镇下水道的,必须符

合水体功能区的水质标准,并不会对水功能区水域功能造成重大损害。

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原则上不得取用地下水;

地下水的取水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可采总量和地下水用水总量指标。

6、不得损害上下游、左右岸以及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原件 2 份,另附电子版)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送审稿(原件 4 份,另附电子版);

3、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原件 1 份);

4、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 份),工商执照年审企业应提供工商执照(复印件 1 份);

5、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合同文本(复印件 1 份);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45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窗口

127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 区一窗受理窗口 A01-A14

办理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 2809 号(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 区

咨询电话

0539-88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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