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2-0000268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 年 7 月通过,2007 年 8 月修订)第五十一条、五
十二条;
2、《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 年 11 月 4 日农业部第 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七条。
申请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一)《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纸质原件 1 份);
(二)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纸质复印件 1 份);
(三)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纸质复印件 1 份);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纸质复印件 1 份);
(五)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纸质复印件 1 份);
(六)设施设备清单(纸质原件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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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管理制度文本(包括诊疗程序、病例登记、免疫登记、兽药进出登记、诊疗病例统计;
处方签制度、化验制度、卫生消毒隔离制度、诊疗服务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纸质原件 1 份);
(八)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 1 份);
(九)各功能区布局图(纸质复印件 1 份)。
(十)室内平面图(纸质复印件 1 份)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受理窗口
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 区一窗受理窗口 A01-A14
办理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 2809 号(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 区
咨询电话
0539-88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