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2-0000267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3-11-08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 年 9 月通过,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 57 条;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2、林木、林地权属无争议。
申请材料
1、河东区林木采伐申请表(原件 1 份,纸质);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1 份,纸质)。
办理流程
受理—现场核查及公示—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和公示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窗口
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 区一窗受理窗口 A01-A14
办理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 2809 号(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 区
咨询电话
0539-88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