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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7/2022-0000261 公开目录: 服务指南
成文日期: 2022-02-03 发布日期: 2022-02-03
发布机构: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02-0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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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

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计量、安

全等设施设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4.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和服务站点等。

6.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的经营方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

抢修设备机具,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用抢险抢修车辆。

7.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

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申请材料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 份);

2.气源、人员、资金证明材料(电子版、1 份)。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0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受理窗口

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 区一窗受理窗口 A01-A14

办理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东兴路 2809 号(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 区

咨询电话

0539-882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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