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495195064/20260908-00001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 发布日期: | 2026-09-0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供销社 | ||
为认真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河东区供销合作社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东供〔2026〕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发布遴选服务主体公告。
项目情况: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总任务6.6万亩、资金660万元。
遴选服务主体具备的资质: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名录库管理。五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提交《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营业执照。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主体在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到区供销社自主申报。联系方式:0538-8384035。
附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
临沂市河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9月8日
附件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
服务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自有农机(台) | 整合农机(台) | ||
供销社持股比例 | 供销社是否实缴(是/否) | ||
服务类型 | 服务面积 (亩,面积×季数) | ||
社会化服务年限 | 上年度服务收入(万元) | ||
服务主体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服务主体负责人签名: 服务主体公章 年 月 日 | ||
所属供销合作社 联合社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