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河东区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现督促(催告)有关单位或个人尽快拆除渔业非法养殖设施,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拆除对象、相关要求详见本机关于2026年5月28日发布的通告(http://www.hedong.gov.cn/info/2299/210703.htm)。
二、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务必于2026年6月18日前自行组织拆除所有未经许可违规布设的网箱及其他相关养殖设施。
三、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强制拆除产生的费用由违规行为人承担。对阻碍行政执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0539-2932270
特此通告。
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