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生产单位(含食品小作坊):
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压紧压实食品生产单位主体责任,紧盯生产加工全流程关键环节,精准强化源头风险防控,全力保障节河东区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现就有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风险提示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健全全链条风险管控机制
各食品生产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食品安全法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健全完善内部食品安全分级管控责任体系,配齐配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定岗定责清单,明确生产管控、消杀保洁、台账管理、成品检验等全岗位岗位职责,确保食品安全责任闭环落实、到岗到人。
2.严格规范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优化完善风险管控清单,全覆盖排查生产车间、加工设备、三防设施、排污消杀、仓储库房等重点点位安全隐患。
3.规范留存全流程排查、整改、管控台账资料,统一归档备查;现场排查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不可逆污染等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停产停工,同步如实上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严禁带险违规组织生产。
二、严把原料关口,强化全流程进货查验闭环管理
全面落实食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全批次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资质核验、溯源台账登记制度。对所有入库原辅材料逐批核验合格证明、供货资质、运输台账、温控记录,重点核查原辅材料在运输装卸、入库暂存环节,是否出现受潮结块、霉变异味、虫蛀污染、包装破损、腐败变质等问题。从严管控肉类相关原辅材料准入,严禁采购使用私屠滥宰、无检疫手续、来源不明、反复冻融、过期变质、感官异常的各类肉类原料,从源头守住食品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三、聚焦重点品类,从严抓实肉及肉制品专项管控
从事肉及肉制品腌制、卤制、调理、熟食加工等生产单位,要针对性强化高温季节肉食全链条风控管理。
1.严格落实畜禽生鲜肉、冷冻肉制品、调理肉制品专项查验要求,必查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证明、冷链全程温控记录,杜绝病死畜禽肉、注水肉、来源不明肉类入厂加工。
2.严格执行生熟分区、荤素分案、器具专用、专人操作管控要求,严防车间交叉污染;合理压缩肉制品常温加工时长,车间常态化通风降温、清洁消杀,杜绝肉类半成品长时间常温堆放、隔夜积存。
3.成品肉制品根据储存温度要求规范储存,对低温要求食品实时监测仓储温湿度,每日逐批巡查成品状态,对发酸、发黏、异味、变色等不合格肉制品,立即封存隔离、依规无害化处置,严禁违规返工、混入合格成品出厂销售。
四、看牢区域性产业,防范水产制品和蔬菜制品隐患发生
酱腌菜和海带丝类产品生产企业要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管控好加工车间卫生情况、原料及成品储存情况、原辅材料进货查验情况、成品出厂检验情况等,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等各项关键控制记录等档案管理。
五、紧盯薄弱环节,从严规范冲调方便食品生产管控
冲调类方便食品生产企业要高度关注原料吸潮结块、微生物超标、包装返潮漏粉等突出风险。严格规范粉体配料、混合搅拌、分装灌装、密封打包全流程洁净管控,严控车间空气湿度、作业环境粉尘,定期深度清洁消杀封闭式生产设备、输送管道、分装台面,严防原料交叉污染、粉体受潮霉变。
强化面粉、豆粉、谷物粉等核心粉体原料仓储防潮管理,做到干燥通风、离地离墙存放,杜绝原料吸潮结块、滋生虫卵。
严格落实成品密封性抽检、逐批出厂检验,重点排查包装破损、密封不严、受潮胀袋等问题,严禁不合格冲调方便食品贴标出厂、流入市场。
六、规范酒类生产行为,严守合规底线,严禁掺假掺杂违规操作
各酒类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核定范围、标准工艺流程合规组织酿造、勾调、灌装、封存全链条生产。
1.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精细化管控,实行专库上锁、专人领用、台账实名登记,严禁无依据滥用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违规使用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各类食品添加剂。
2.酒类外包装标签标识必须信息真实、内容完整、规范合规,严禁以食用酒精勾兑液态酒冒充固态法纯粮白酒,严禁虚假标注产品原料、酿造工艺、执行标准、产地批次等关键信息。
3.严格落实酒类成品逐批次出厂强制检验,重点检测甲醇、杂醇油等核心安全指标,检验不合格酒类一律严禁出厂销售。
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
各食品生产单位要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产品质量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和社会信任。
请各食品生产单位立即对照本提示函逐项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薄弱隐患,严格规范节日期间生产经营行为,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