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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4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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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开展2025年度确认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多方联系仍有3名优抚对象(名单附后)未确认。

请未确认的优抚对象尽快与本人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补充完善数据核查和年度确认资料,联系电话:0539-8397081。

如在公告后60日内,未联系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进行年度确认,自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

附件:2025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2月4日

附件:

2025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序号

所属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1

汤河镇

王孝祥

19660623

2

汤河镇

张朝玺

19521210

3

汤头街道

赵学义

195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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