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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6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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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4号)“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许可证:(一)经营终止;(二)许可证到期”和“第十五条 已经许可、注销和依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吊销许可证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的规定,临沂兰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本机关决定注销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无正当理由的,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将依法予以注销,被许可人所持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0539-8387678

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9-8822615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注销公示表

序号

经营机构名称

经营场所地址

许可证编号

1

临沂兰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临沂市河东区翔宇豪生大酒店四楼

371312201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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