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赫凡网络文化(临沂市河东区)网咖(个人独资)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上东国际公馆11号楼202\203\204\205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田磊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11日(10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幼儿园周围外延直线距离二百米以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受理科室: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0539-8822615 邮编:276034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111号(启航路与东夷大街交汇处)市民活动中心四楼B401
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