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24〕178号)等有关规定,参照临沂市城区用水价格等有关标准,结合河东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关于调整河东区农村公共供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对价格调整有意见,请于2025年5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发送电子邮件hdqfgj@ly.shandong.cn。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539-8386177。
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