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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省级对外开放强县资金使用办法》(临东商务字〔2023〕22号)、《关于开展外贸“优商优品”聚集区认定工作的通知》(临东商务字〔2023〕26号)文件要求,经区商务局审核,初步认定河东经济开发区、八湖镇、汤河镇为2023年度河东区外贸“优商优品”聚集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22日-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区商务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8386888
河东区商务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