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建设意向的主体,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申报主体限定为区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年内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2022年1月1日后农产品冷藏保鲜项目完工的主体均可申报。
(二)补助标准。补助标准在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规定的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依照限定补贴比例、限定补贴额度的“双限”标准,即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参考《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指导标准》。
(三)补助品种。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设施建设。
(四)补助方式。项目以实施主体自筹建设为主,中央财政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截止到2022年9月20日。
三、申报方式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自行下载APP开展申报工作,申报需要上传提交《河东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表》(附件2)和《建设用地产权证明》(附件3),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复核、省农业农村厅审定。
联系咨询电话:2650386。
附件:
1.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2.河东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表
3.建设用地产权证明
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