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预定计划实施和验收,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对我区2019年度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对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期检查。
一、检查验收内容
1、2019年度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验收大纲(附件1、附件3)要求提报验收材料。
2、2020年度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请项目承担单位报送中期检查材料(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实施的目标和前景,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知识产权产出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经费使用情况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检查验收方式和要求
1、2019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请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于12月17日之前报送区科技局515办公室。2020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请承担单位将中期检查材料于12月17日之前报送区科技局515办公室。2022年1月上旬区科技局将对2020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准备。
2、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召开项目验收会议,经专家组评审后,由专家组提出具体验收意见。
3、验收时间: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4、检查组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市、区委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严格工作纪律,提高检查质量,对项目检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不回避、不隐瞒,督导企业及时整改。
5、检查和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推荐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发现弄虚作假,不能按照合同书要求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将收回已拨财政资金,视情况取消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区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资格。
6、联系人:徐成龙 0539-8386393
张冬梅 0539-8382436
附件1:项目验收大纲
附件2:项目中期检查大纲
附件3:验收申请表
附件4:河东区2019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5:河东区2020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