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职工长期护理险2021年第四批失能人员评估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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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2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医保发【2020】21号)有关规定,现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2021年度第四批失能人员评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6日(共计5天)

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向河东区医疗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39-8391078。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