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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5+15+15”工作法避免土地征收批后补偿工作“亮黄灯”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30日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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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河东区树牢为民宗旨意识,压紧压实整治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可感可及。特别是土地征收批后补偿工作,直接关系群众合法权益。河东区进一步明确批后补偿各环节办理时限,制定《河东区土地征收批后补偿流程图》,建立“5+15+15”工作法,对于新批次批后补偿工作确保在省监管系统“亮黄灯”前补偿到位。

区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批后补偿信息告知财政、人社、农业农村及镇街;在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拟要求区财政局在收到批后补偿信息之日起15日内,将区片价、地上物青苗补偿费足额拨付至镇街,区财政、区人社局同步落实社会保障。镇街在收到区财政足额拨款之日起15日内,将区片价拨付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青苗、地上物补偿款拨付至被征收土地农民账户,并提供支撑材料。同时,还要求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安排分管同志学懂弄通征收程序、批后补偿业务,将专项整治对批后补偿的检查材料要求了然于心,分管同志要全流程统筹批后补偿工作,确保资金到镇、到村、到户各环节账目、用途一致,做到各阶段资金拨付支撑材料对的起来、说的明白,避免镇街自然资源、财政、农经各管一截、拨付支撑材料不实甚至各环节口径冲突,保证真实、足额、按时拨付到位。各环节工作如超期未完成,区自然资源局将向区政府、区纪委监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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