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解决粮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山东省粮食 和物资储备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制定了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政策。
为推动该政策在河东落实落地,3月14日上午,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组织召开了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宣讲会。市粮食和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左振科,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储备科副科长郝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执行客户经理高志艳,农业银行临沂分行乡村振兴部副总经理鲁刚,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王友仕,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科级干部郭亚君,农业银行河东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孙启伟,20家粮食企业参加了宣讲会。同时,邀请了省四进河东支队队长(省财政厅经建处处长)王磊进行政策讲解。
在活动现场,临沂市及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相关人员详细介绍了全市基金募集情况及相关政策;农业银行河东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沂市分行、农业银行临沂分行业务经理分别介绍了基金贷款办理的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市粮食和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左振科强调,企业要算好“长远账”,抓住国家扶持企业的好政策,努力使企业发展壮大。省四进河东支队队长王磊作了总结讲话,讲解了政策制定以来的实施情况及“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风险共担”的基金募集原则,详细回答了企业负责人现场提出的问题。
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基金设立的重要意义。粮食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国家设立基金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好国家利企政策,积极参与基金认缴。二要严格履行认缴程序。严格按照印发的《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政策汇编》中的认缴程序完成基金认缴,保证认缴手续齐全规范。三要认真做好对接服务。区粮储中心相关业务人员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协调力度,帮助有意向的企业与银行进行对接,指导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同时,协助金融机构对粮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保证基金募集畅通,推进募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