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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到河东区调研督导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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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邵泽玉一行到河东区调研督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河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飞鸿,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民,相公街道、凤凰岭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相公司法所、凤凰岭司法所实地调研督导,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并与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分管负责人、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座谈,详细了解基层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邵泽玉指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是省、市确定的重点改革项目之一,对规范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座谈中,邵泽玉对河东区合同审查及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继续完善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使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成效逐步加强;二是镇(街道)要总结有益经验,突出工作亮点,发挥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典型示范作用;三是采取多样化审查方式、形式,补充基层人员力量短板,使合法性审查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目前,河东区11个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实现了地域、事项全覆盖。各镇(街道)组织各类合法性审查130余次,审查合同70余件,参与审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15余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0余份,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张傲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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