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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激励金拨付到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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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东区医医保局完成了第一批、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工作,向河东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8家考核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金共计15.13万元。

今年以来,河东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医疗机构考核工作,与辖区16家参加国家药品集采的定点医疗机构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历经数据采集填报、指标考核、系统运行和医疗机构确认等环节,最终核定出结余留用资金金额,目前已拨付到位。

药品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的兑现拨付,激发了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国家集采政策的主动性,引导定点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推进合理性用药行为,进一步完善了药品采购和药款结算制度,激励定点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参与医保改革的积极性,达到“降药价、促改革、惠民生”的目的。

下一步,河东医保局将持续发力,积极贯彻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督促医疗机构完善内部考核制度,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分配结余留用资金,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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