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在矫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6月24日,凤凰岭司法所组织辖区所有在矫人员开展社区矫正专题法治教育活动,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兴杰,省司法厅派驻监狱警察刘光希,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绪聪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放矫正须知明白纸,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派驻干警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相关刑事司法政策讲解,解读《社区矫正法》中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近期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而被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积极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朱兴杰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采取多样化方式加大监管教育力度,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态度,强化在矫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管教育,加强学习,增强法治观念,主动修复社会关系。
本次法治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远离身边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争取良好表现度过矫正期,顺利解矫回归社会。
(审核/邵长珍、文/刘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