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部门快讯 > 正文
河东区医保局开展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5日 来源: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集采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省、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4月28日至5月23日,河东医保局对河东区和经开区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1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考核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晰工作责任。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亲自抓,一名业务人员具体抓,明晰具体工作责任,并组织业务人员积极参加上级考核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尽快熟悉操作系统,熟练掌握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流程,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制定工作计划,有序开展考核。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研究制定考核工作计划,明确考核步骤和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组在完成前期基础数据录入后,先后到18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考核,按照从严从实的工作原则,详细查阅了国家集采相关材料,重点审核了集采药品购货发票和银行结算回执单据,随机调取了药品线上采购、药品零差价销售记录,现场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统一考核标准、考核指标,逐项计算打分。

公示考核结果,激励政策落实。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及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录入考核系统,确保准确计算结余留用奖励金,并针对考核结果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定期自查落实国家药品集采政策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药款结算制度,确保国家药品集采改革工作落实到位,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做实做细,使老百姓享受到医保改革的红利。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