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5-0000232 | 公开目录: | 议题解读 |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各级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质效和投资管控科学性均提出了更高要求。高质量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不仅是降低政府投资成本的关键抓手,更是为领导提供科学合理决策的核心支撑依据。《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临东政办发〔2021〕24号)与《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临东政办发〔2021〕25号)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区财政局立足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际,拟对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及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二、起草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山东省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原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形成初稿,先后征求区相关部门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及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相应修改。
三、主要变化内容
(一)《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1.明确评审范围,依据节约高效原则,规定了服务类、货物类和对企业的补助且不形成政府固定资产的补助项目不纳入评审范围,从而将评审资源集中于关键项目。
2.突出重点,分类跟踪。对于60万元(含)至400万元的建设类项目,财政部门仅评审预算和结算,取消过程跟踪,强化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项目全周期管理效能。
3.规范评审流程,提升评审质量。预算评审出具初审报告的时限,根据投资额大小,延长评审时限,并补充时限计算说明,确保评审工作有充足时间以保障质量,减少因时间仓促而导致的疏漏。
(二)《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优化变更原则。将总价控制原则调整为经济性原则,更精准地体现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机制,强调资金的合理利用与成本控制。
2.细化各方职责。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在项目变更过程中的具体职责,构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管理机制。
3.完善资料要求。明确需报送的变更资料,便于建设单位清晰准备,提升变更办理效率。
4.明确增减规则。明确规定工程变更累计增加额不抵减变更减少额,使变更管理更具操作性,有效减少执行中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