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5-0000214 | 公开目录: | 区政府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5-12-11 | 发布日期: | 2025-12-11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
临东政字〔2025〕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及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区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为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工作进度安排。2025年、2026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选聘培训、物资准备及发放,开展单位清查等;2027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汇总和评估发布等阶段;2028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加强队伍保障。各镇街成立普查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好本辖区的普查工作。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配合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依法聘用符合条件的两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协作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确权土地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事项;区公安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事项。其他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资料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经费保障。本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管理体制由地方财政负担,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及时足额发放“两员”补贴。同时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最大化发挥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质量控制。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培训指导,规范普查流程,确保“全区一盘棋”。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宣传策划,多形式、多角度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河东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河东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 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 芳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桂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 震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任玉乐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振 区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钟圣丽 区融媒体中心副科级干部
王芳芳 区发展和改革局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董宜雯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洪强 区财政局六级职员
杨江波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何 涛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立玉 区水务局党组成员、区水利工程保障中心主任
高秀猛 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恩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苗俊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三级主办
王家芹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宏峰 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王 杰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高秀猛、王家芹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