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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11/2025-0000065 公开目录: 决策草案
成文日期: 2025-04-15 发布日期: 2025-04-15
发布机构: 河东区水务局
河东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4-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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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水平,实现管理专业化、供水市场化、服务社会化,达到持续利用、良性发展的目标,使农村供水工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供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3+1”标准化建设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布局,全面完成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任务,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运营、专业管理、社会服务”的总体思路,到2025年6月,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管主体运行管理责任,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由专业化供水企业全区域建立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运维服务管护平台,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营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及服务保障体系,确保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实现农村供水“直管到户”,群众享受优质服务,实施主体取得合理收益,最大程度实现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县域统管推进机制

1.成立河东区农村供水保障领导小组。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河东生态环境分局、供水单位及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

2.完善体制机制。一是水价机制。合理确定到户水价,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群众收入水平差距,村内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网升级改造、水损等情况,按照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河东区农村公共供水价格的通知》(临东发改价格﹝2025﹞27号),执行税收优惠,合理确定供水水价。二是财政补贴机制。将财政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及成本补贴。三是水费收缴机制。全面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计量收费工作,确保集中供水水费收缴率达98%以上。四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每月跟踪调度推进情况,将其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二)明确县域统管模式和实施主体

1.确定统管模式。采取“专业化公司管理(统管平台)+水管员”县域统管模式,组建县域统管平台,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特许经营、授权经营、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参与县域统管。

2.明确实施主体。区政府确定临沂东兴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县域农村供水统管主体,通过完善组织架构,科学设置管理人员和部门,制定运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平台,承担县域统管职责。区政府授权临沂东兴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对农村供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提高供水效率和服务水平。

3.管护范围:全区30万吨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主支管网、二次供水加压泵站、用户水表(含水表)至村头总表等供水设施,由东兴水务负责统一管护。水表至院墙内入户管线、水龙头等供水设施由用水户负责管护。

(三)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1.明确运营管理体系。2025年6月中旬,将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权、经营权移交至临沂东兴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供水公司组建专业队伍,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修养护。

2.明确水费收缴方式。农村用水实行一户一表,按方收费,由供水企业与农村用户(用水单位)签订供用水管理协议,实行预缴费管理。用户(用水单位)应提前预缴水费,因欠费造成停水的,相应责任由用户(用水单位)承担。对2025年6月1日前部分镇(街)、村(居)委在农村供水过程中欠缴的水费,由临沂东兴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与相关镇(街)、用水单位核对水费欠缴明细清单,达成还款协议,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欠缴水费的清缴。

3.明确管理服务内容。临沂东兴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随报随修。要设立24小时供水服务电话,畅通咨询、投诉渠道。按规定开展供水工程出厂水、末梢水自检和水质巡检工作,及时改进完善制水工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输配水、入户等全过程管控。要制定完善应急供水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水旱灾害、低温冰冻、水污染事件等应急保供水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充分认识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县域统管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水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发改局要做好水价调整、项目审批等工作;区财政局要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水源地保护执法工作力度,及时查处水污染事件;区卫健局要做好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区公安局要严厉打击偷水、盗水、破坏供水设施等行为;区供电公司要加强农村供水供电保障;各镇(街)要做好区域内农村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扶持机制,科学合理做好管护经费测算。在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时,给予合理补贴,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严格落实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专项资金,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监督考核,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落实农村供水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供水工作的监督监察,对在农村供水工作中失职失责、徇私舞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水行政主管部门、镇(街)、供水单位等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农村用水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转变生活用水方式和习惯,积极探索完善管理模式,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推动农村供水“直管到户”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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