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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5-0000168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8-26 发布日期: 2025-08-26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河东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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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东政办字〔2025〕13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地产市场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确定建立河东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保交房和房地产风险防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运行重要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有关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

(一)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和对金融机构考核。

(二)区法院

负责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和风险化解处置等工作的有关司法保障。

(三)区财政局

负责研究和落实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政政策支持。

(四)区自然资源局

坚持以需定供,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规模和布局,统筹“保障+市场”用地需求。

(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牵头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风险化解、融资协调机制、高品质住宅等工作。

(六)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推进城市经济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领域招商引资,对接优质房企与项目资源,推动房地产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强化对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指导,引导国企优化开发经营和发挥稳市场主力军作用。

(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强化和提升对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审批和服务。

(九)区统计局

负责用好新的经济运行指标监测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常态化、前瞻性分析。

(十)区公积金中心

负责落实公积金政策,扩大公积金保障范围。

(十一)区税务局

负责做好全区房地产业税收情况、存量房税收情况的分析。

三、工作规则

1.协调机制每月召开例会,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调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市场形势,研究工作措施,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2.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专题会,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研究具体工作事项;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3.协调机制例会或专题会可视实际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参加会议,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4.协调机制以文件、纪要等形式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并报组长或副组长审定后印发执行。

5.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办。

6.协调机制每年度要向区委做一次专题汇报,按要求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附件:河东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河东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戚万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袁分分区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管德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张立健区法院副院长

李洪强区财政局六级职员

李月娇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主任

刘玉栋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磊区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何凤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邵泽宇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徐振区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范文兴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郑洪峰区税务局副局长

马兰青区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承担,该协调机制不作为议事机构管理,不对外发文,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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