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5-0000168 | 公开目录: | 区政府办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5-08-26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
临东政办字〔2025〕13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地产市场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确定建立河东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保交房和房地产风险防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运行重要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有关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
(一)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和对金融机构考核。
(二)区法院
负责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和风险化解处置等工作的有关司法保障。
(三)区财政局
负责研究和落实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政政策支持。
(四)区自然资源局
坚持以需定供,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规模和布局,统筹“保障+市场”用地需求。
(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牵头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风险化解、融资协调机制、高品质住宅等工作。
(六)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推进城市经济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领域招商引资,对接优质房企与项目资源,推动房地产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强化对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指导,引导国企优化开发经营和发挥稳市场主力军作用。
(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强化和提升对房地产项目全过程审批和服务。
(九)区统计局
负责用好新的经济运行指标监测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常态化、前瞻性分析。
(十)区公积金中心
负责落实公积金政策,扩大公积金保障范围。
(十一)区税务局
负责做好全区房地产业税收情况、存量房税收情况的分析。
三、工作规则
1.协调机制每月召开例会,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调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市场形势,研究工作措施,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2.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专题会,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研究具体工作事项;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3.协调机制例会或专题会可视实际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参加会议,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4.协调机制以文件、纪要等形式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并报组长或副组长审定后印发执行。
5.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办。
6.协调机制每年度要向区委做一次专题汇报,按要求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附件:河东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河东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戚万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袁分分区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管德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张立健区法院副院长
李洪强区财政局六级职员
李月娇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主任
刘玉栋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磊区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何凤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邵泽宇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徐振区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范文兴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郑洪峰区税务局副局长
马兰青区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承担,该协调机制不作为议事机构管理,不对外发文,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