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32/2024-0000082 | 公开目录: | 决策依据 |
| 成文日期: | 2024-01-07 | 发布日期: | 2024-01-07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自然资源局 | ||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代起草了《河东区农村空闲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现将起草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省先后出台文件,部署开展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4号),2019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河东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支撑和保障。为确保《实施方案》可行性,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征集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通过区政府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完成修改完善工作。对《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出台的时机和条件都已经成熟。
二、制定文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4号),2019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
三、主要内容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实施内容、实施步骤、验收标准、具体措施等内容。针对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闲散土地三类盘活对象,坚持六个盘活方向,采取八种盘活方式,明确了实施步骤、验收细则、相关具体措施。
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