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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zzfj1/2025-0000087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成文日期: 2025-06-04 发布日期: 2025-06-04
发布机构: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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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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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永安液化气站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5〕第TQ-001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当事人临沂市河东区永安液化气站在河东区汤头街道办事处东南村永安液化气站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项 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025/06/03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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