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zzfj1/2025-0000067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 成文日期: | 2025-05-08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临沂源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临东综执行处字 〔2024〕第GC-002号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当事人在河东区军部街与新东兴路交汇处华瑞城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罚款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 2025/01/22 |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临沂滨来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临东综执行处字 〔2024〕第GC-00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当事人在河东区东兴路与长春路交汇西施工的临沂技师学院新校区项目工地未采取覆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2025/01/22 |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临沂市河东区万城花开餐饮酒店 |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4〕第CQ5-004号 | 《临沂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标准》(临城发【2024】6号)第十四条第二项、《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 当事人临沂市河东区万城花开餐饮酒店在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智圣路桃园社区8号楼与11号楼中间沿街商铺设置门店广告牌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规定,长7米,高1.4米,面积9.8平方米 | 《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2025/02/06 |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临沂欧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5〕第ZW-001号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当事人临沂欧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河东区郑旺镇官庄北路与永旺路交汇东南投资建设的年产10GWp光伏组件+1GW/2GWh智慧储能系统生产基地项目3#车间及辅助用房项目工程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 | 罚款人民币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 2025/03/18 |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