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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scjgj/2023-0000425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成文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8-25
发布机构: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结果】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二十二)
发布时间:2023-08-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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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8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2条,具体内容现公示如下: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个体工商户 河东区坊上餐饮店 92371312MA3RHLYM3D 李刚丰 临东市监处罚〔2023〕080007号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黄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黄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罚款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

2023-08-25
个体工商户 河东区坊上餐饮店 92371312MA3RHLYM3D 李刚丰 临东市监处罚〔2023〕080007号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黄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黄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罚款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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