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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zzfj1/2023-0000184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成文日期: 2023-04-03 发布日期: 2023-04-03
发布机构: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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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临沂市河东区继涛液化气站 91371312L29071286F 管继涛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2〕第TH-001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七项 当事人临沂市河东区继涛液化气站于20221118日在河东区汤河镇程梅线东侧临沂市河东区继涛液化气站内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人民币1000(大写:壹仟元整) 0.100000 2023/01/11 2099/12/31 2024/01/11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山东宇恒混凝土有限公司 91371300061960806Q 英利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2〕第TT-002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山东宇恒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河东区汤头街道解家村东北900米公司院内生产过程中存在质量控制资料弄虚作假问题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罚款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 2023/01/11 2099/12/31 2024/01/11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沂市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371300672246337Q 朱洪建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2〕第CQ2-009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当事人临沂市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河东区解放东路与东兴路交汇南400米路东褚庄社区5#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试块制作、养护不到位,现场无9月标养试块,同养试块标识不清楚。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 2023/01/12 2099/12/31 2024/01/12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山东奥德山水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91371327575498399T 季大星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2〕第CQ6-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山东奥德山水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在河东区北京东路与智圣路交汇奥德公寓项目工地未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罚款 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 2023/01/13 2099/12/31 2024/01/13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山东恒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91371325742403044C 李广昌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2〕第CQ1-011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山东恒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河东区金雀山东路与东兴路交汇东南角泰鑫玺园项目工地现场无3#1114层标养试块,存在部分无标识试块。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000000 2023/02/07 2099/12/31 2024/02/07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沂市河东区永安液化气站 913713127953205253 王恩福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3〕第TT-001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七项 临沂市河东区永安液化气站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0.100000 2023/03/07 2099/12/31 2024/03/07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沂市河东区宏峰液化气站 91371312L098130512 张洪峰 临东综执处字〔2022〕第BH-001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七项 临沂市河东区宏峰液化气站在河东区刘店子临沂市河东区宏峰液化气站内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 罚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0.100000 2023/03/07 2099/12/31 2024/03/07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沂瑞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1371312MA3RH4K32Q 朱孔杰 临东综执处字〔2023〕第CQ4-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临沂瑞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河东区李公街与滨河东路交汇翔宇三江领秀项目售楼处拆除工地施工作业时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 2023/03/13 2099/12/31 2024/03/13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沂瑞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1371312MA3RH4K32Q 朱孔杰 临东综执行处字〔2023〕第CQ4-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临沂瑞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河东区李公街三江领秀项目工地施工作业时未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 2023/03/20 2099/12/31 2024/03/20 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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