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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8/2026-0000040 公开目录: 岗位职责
成文日期: 2026-02-26 发布日期: 2026-02-26
发布机构: 河东区财政局
河东区财政局2026年行政执法岗位清单
发布时间:2026-0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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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行政执法主体:河东区财政局

岗位名称

执法类型

岗位职责

对应责任事项

1

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岗

行政检查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或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2

行政处罚

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等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市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市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4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市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5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市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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