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tyjrswj/2025-0000005 | 公开目录: | 岗位职责 |
成文日期: | 2025-06-04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行政执法主体 |
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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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类型 |
岗位职责 |
对应责任事项 |
1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处罚 |
对不履行军人优待义务的处罚 |
直接实施责任: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案卷评查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
2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处罚 |
对不履行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处罚 |
直接实施责任: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案卷评查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
3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处罚 |
对冒领、骗取烈士褒扬金、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及骗取医药费行为的处罚 |
直接实施责任: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案卷评查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
4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给付 |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相关政策。 2.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进行核实,及时拨付相关费用。 |
5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给付 |
发放定期抚恤金 |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进行核实,及时拨付相关费用。 2.依法做好给付对象基本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有关费用使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6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给付 |
发放享受定期抚恤金人员丧葬补助费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相关政策。 2.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进行核实,及时拨付相关费用。 3.依法做好给付对象基本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有关费用使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7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给付 |
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发放相关政策。 2.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进行核实,及时拨付相关费用。 3.依法做好给付对象基本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有关费用使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8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给付 |
发放退役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退役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相关政策。 2.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进行核实,及时拨付相关费用。 3.依法做好给付对象基本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有关费用使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9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给付 |
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金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金相关政策。 2.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进行核实,及时拨付相关费用。 3.依法做好给付对象基本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有关费用使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10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给付 |
发放定期定量补助人员丧葬补助费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丧葬补助费发放相关政策。 2.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进行核实,及时拨付相关费用。 3.依法做好给付对象基本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有关费用使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11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给付 |
发放烈士褒扬金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烈士褒扬金发放相关政策。 2.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进行核实,及时拨付相关费用。 3.依法做好给付对象基本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有关费用使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12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给付 |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发放和管理 |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退役残疾军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核实及具体实施。 |
13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行政确认 |
伤残性质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 |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实施伤残等级评定材料审查上报。 |
14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其他权力 |
烈士评定材料的申报 |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烈士评定材料受理、初审。 |
15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其他权力 |
光荣牌管理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16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其他权力 |
光荣院集中供养审核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申请程序等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审核批准程序。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光荣院集中供养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
17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其他权力 |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批准 |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退出现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申请材料的接收及初审。 |
18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其他权力 |
对侵占、破坏光荣院财物行为的处理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程序的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2.依法依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置。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
19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其他权力 |
提出烈士公祭建议和方案 |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提出建议和方案。 2.对建议和方案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进行审查与研究。 |
20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其他权力 |
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
21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公共服务 |
组织优抚医院开展巡回医疗活动 |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配合优抚医院具体实施巡诊工作。 |
22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公共服务 |
走访慰问抚恤优待对象 |
直接实施责任: 1.明确走访慰问对象及标准,规范走访慰问程序。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
23 |
优抚褒扬纪念管理服务岗 |
公共服务 |
伤残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 |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实施残疾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申请材料受理、初审及注明变更内容。 |